【本報訊】五十六歲專線小巴司機,聲稱得悉家人入院,晚十一時許收工後心急返家而超速行車,駛經廣東道時從後撞倒一名騎單車送外賣的中年漢,傷者送院兩日後因頭骨破裂死亡。小巴司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駕致他人死亡罪,法官昨判刑直指此類案件廣受社會關注,不少人士均要求法庭判重刑阻嚇,考慮過被告交通案底並非最差及被告的求情,判囚十六個月,停牌三年及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許桂森過往曾有不小心駕駛、橫過雙白線及無佩戴安全帶共三項交通違例紀錄。他昨承認一項危駕致他人死亡罪名,控罪指他在今年一月廿四日,在尖沙咀廣東道近九龍公園徑危駕致四十六歲男子黃炳勳死亡。
案件編號:DCCC 89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