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單車天王」黃金寶戰友的前港隊代表劉敬宇,聲稱「鍾意咗唔應該鍾意嘅人,做咗超過佢應該做嘅行為」,對隨他練習單車的十四歲女學員漸生情愫,他雖未有表白,但與女方有親密接觸,包括在巴士上伸手入她的衣服內撫摸她的乳房七分鐘。他昨在粉嶺法院承認兩項非禮及一項境外非禮罪,被即時判監禁六個月。
廿九歲的劉敬宇,報稱單車教練,昨承認於○八年中,分別在他當時任教的火炭村「展騰單車會」內及一輛巴士上,兩度非禮當時十四歲的涉案女學員X。另他又承認於去年八月,與X到福建參加單車比賽時,在下榻酒店內非禮X。首案發生當日,X接受訓練後躺在單車會會址內的梳化上閉目養神,其時被告坐到她身旁,並隔着衣服觸摸她的胸部一至兩分鐘。
當時X感到驚慌,惟有繼續裝睡以免驚動被告。另一次被告與X從土瓜灣乘搭巴士回火炭,期間被告叫X伏在他大腿上的背囊上小睡一會,X照做,但期間被告伸手入她的衣服及胸圍內,撫摸她的胸部五至七分鐘。X原想坐起來,但一直遭被告壓着背部不能動彈。
第三案則發生在去年八月,被告與X到福建比賽,其中一日比賽後的晚上,X與被告及女助教在酒店房內看錄影,之後女助教就寢,被告與X雙雙躺在床上繼續看錄影,期間被告撫摸X的臀部,再隔衣撫摸她的胸部逾十分鐘。直至今年三月,X透過手機短訊,告知母親及男友說被告曾對她做過「核突嘢」。X的男友追問下她和盤托出事件,並於同年四月九日往報警。
被告被捕初期原否認犯案,但在進一步警誡下,承認曾在X衫領伸手入她衣服內撫摸她的胸部幾十秒。
辯方律師昨求情時指,被告雖無向X表白過,但早已當X是女友,被告每次與X有親密動作,X都沒有拒絕,只是X結識了現任男友後,被告在訓練上對X愈見嚴厲,X遂向母親投訴,律師更向法庭呈上二人的親密合照。
裁判官指被告所犯控罪嚴重,而且違反了X母親對他的信任,遂判他三罪合共需監禁六個月。
案件編號:FLCC 200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