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地段無法執法,電單車駛上行人路亦頓變「無王管」。陳先生指出,秀茂坪曉光街金茂坪戲院外不時有電單車駛上行人路,「要泊喺度嘅電單車全部都要先剷上行人路,我哋啲行人真係好危險!」陳指上址有不少學校及屋苑,潛在危機不容忽視。
警方發言人表示,上址屬私人土地,將向大廈業主反映,一旦發現車輛於行人路上行駛,將予檢控。地政總署發言人亦證實,上址為私人地段,管理權須由業主執行。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葉偉明直指,車輛在行人路行駛可造成人命傷亡,即使地段屬私人擁有,政府亦不能隨之卸去所有責任,他說:「政府好多時都管唔到私家地段,但係唔代表可以唔理,好應該派人同業主傾下,作出勸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