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好大喜功自討苦吃

四百五十億元可以做甚麼?港府告訴大家,四百五十億元可以舉辦一次亞運會。雖然,這筆費用包括「直接開支」和「非直接開支」,其中三百億是用於興建體育館等設施,不過,直接也好,非直接也好,反正都不是一個小數目,是否物有所值,納稅人心中不能沒有疑問。

香港是高度商業化的城市,舉辦大型體育比賽並非強項,港人對此也普遍不熱心,套用網民的話,這是好大喜功,浪費金錢。搞這種好大喜功的活動,一向是內地官老爺的拿手好戲,就以廣州來說,亞運還沒開幕,據說有關當局又開始籌劃申辦世博,政績工程接踵而來,弄得老百姓喘不過氣來。港府好學不學,粵港合作沒有取得甚麼具體成果,倒是把內地官場這種好大喜功的習氣學得十足。

港府也許是抱着年晚煎堆人有我有的心態吧,然而,亞運並不是年晚煎堆,不必人有我有。當年花一億元舉辦所謂維港巨星匯,結果搞出個大頭佛,相關官員幾乎人頭落地,殷鑑不遠,難道官老爺們見過鬼還不怕黑?花幾百億元辦亞運,既勞民又傷財,吃力不討好,其複雜性遠非維港巨星匯可以相提並論,萬一到時有何閃失,只怕有人吃不了兜着走。

如果說港府的錢多得不知該如何花,藉舉辦亞運散點浮財倒也無妨,可惜事實並非如此。香港民生問題一大堆,扶貧紓困、照顧長者、改善醫療、十大基建……在在需財,四百五十億元用來辦點實事,不是比搞面子工程更有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