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孔明燈玩殘東鐵

中秋佳節,樂極生悲。十一名市民在前晚中秋夜因煲蠟受傷送院,另有一人被螢光棒內液體濺傷眼,而在新界有市民罔顧公德大放孔明燈,雖然照亮夜空十分壯觀,但有一盞跌落上水站東鐵列車車頂,令列車服務一度受阻。此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於賞月夜在轄下場地共收集到六十三噸垃圾,較去年減少四分之一。

醫院管理局截至昨晨十時,共接獲十一人因煲蠟受傷送院,全部因高溫熔蠟引致燒傷或燙傷前往急症室求診,十一人分別為七男四女,年齡介乎四至三十歲,全部傷勢輕微經治療後已出院。另外,在昨日凌晨一時許,有少女在九龍公園賞月時,懷疑手持的螢光棒突然爆裂,內裏液體濺傷少女左眼,她痛楚不適,友人見狀大驚,立即致電召救護車到場。救護員為她敷藥後,由一名男友人陪同送院治理。

放孔明燈可被檢控

新界郊區前晚不少人趁中秋夜在公園燃放孔明燈,港鐵表示,前晚十一時許,上水站附近有一盞孔明燈跌落一架南行列車車頂,為安全起見,該列車返回車廠檢查,車上乘客需要改搭下班車。北區區議員劉國勳關注孔明燈或導致山火,並指粉嶺蝴蝶山上有涼亭及長櫈在中秋當晚被燒毀,聯同警方及消防處人員到場視察,要求警方加強巡邏。

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在郊野公園及郊區非法生火或燃放孔明燈,皆屬犯法,最高可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律師黃國桐表示,在其他地方燃放孔明燈,可當作亂拋垃圾檢控,政府長遠應研究修例,禁止燃放孔明燈。

中秋賞月夜後,往年各大郊野公園出現堆滿垃圾的場面,今年終有改善,本報記者昨晨前往城門、大欖及香港仔郊野公園視察,只有小量蠟燭痕迹。有清潔工人表示,花了三小時執拾垃圾,估計因前晚下雨,到郊野公園賞月的市民減少,垃圾量亦下降。

康文署於賞月夜在轄下場地共收集到六十三噸垃圾,較去年減少四分一,但維多利亞公園的長櫈及草地上昨晨仍有飲品盒、紙杯、紙袋、螢光棒等垃圾,但草地未有發現煲蠟痕迹。康文署又指,無人因亂拋垃圾而被檢控,該署當日共發出一百零三次有關煲蠟的口頭警告,但無人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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