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入警隊廿年的沙田區警長,被指利用妻子的報紙檔涉嫌定期收取黑社會前坐館「崩嘴」四千元賄款案,控方昨傳召一名曾拘捕「崩嘴」的警隊總督察作供,他直言「崩嘴」在廿年前是小角色、「唔出位」,根本不能引起警方的興趣。
首被告是現已停職的警長潘國球(五十歲),次被告是商人潘偉業(四十八歲),二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首被告另被控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的交替罪。
警隊總督察王勝利作供稱,在九○和九一年擔任荃灣反黑組主管時,曾拘捕黑幫「和×和」的成員「崩嘴」,因此見過對方。王直言「崩嘴」當時「唔出位」,未能引起警方注意,期間王供述「崩嘴」當年情況時顯得稍為猶豫,反由法官鼓勵:「唔使擔心得罪人」,並問「佢(崩嘴)只係小角色、無乜分量?」,王同意。
王續稱僅見過「崩嘴」一次,只記得對方的左或右邊嘴有疤痕,因此有「崩嘴」綽號;談及對方疤痕時,王再次猶豫:「驚得罪佢!」
控方昨原本要求王在庭上辨認所指的「崩嘴」是否在庭上,但法官以王只在多年前見過對方一次,拒絕讓王在庭上認人。
控方再追問王,「你係咪識一個中文名叫「潘偉業」綽號崩嘴的黑幫成員?」王回答「係」。
案件編號:DCCC 40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