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銳意發展創意及檢測等六大產業,但本港卻欠缺獨立的技術專利申請制度。香港專利師協會批評,本港的中小企及發明家在研發新技術後,需要自行支付八至十萬元先向歐洲或英國等地申請專利,獲批之後才可在港申請專利註冊,費用高昂亦窒礙創意發展。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先推行外判專利審查制度,再發展自主的審查模式。
香港專利師協會昨與民建聯發表名為《在香港逐步建立自主審查的專利制度》建議書,建議本港先將資料搜查、專利檢測等外判其他國家,同時在港培訓具有科學及法律知識的人才,以發展自主的審查專利制度。
協會會長陸地表示,本港目前仍未有自主的專利審查制度,只沿用九七年的模式,即承認英國、歐洲及內地的專利審批結果,專利申請人如獲得有關國家的認可之後,便可在港申請將該專利註冊。
他指,政府雖為每項申請專利的產品提供十五萬元資助,但申請人仍需自付八至十萬元在外地申請專利費用,令不少申請人卻步。
立法會議員黃定光批評,政府聲言發展創意產業,創意是需要知識產權保護,而專利申請亦需要進行檢測,正好與六大產業相關,認為港府一直拒絕推行有關建議是過於僵化,將約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