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貨船三級火引致多名消防員受傷,未知會否涉及程序出錯,但當局對外發布火警進展,明顯一錯再錯。
新聞處發出救熄公告後,貨船竟在消防員眼前再度大爆炸,消防處處長卻否認發錯消息,並死撐「救熄」是指停止人手增援,非完全將火撲熄,反指是傳媒誤會引起。
內地貨船自昨凌晨起火爆炸後,政府新聞處不斷更新火警變化,前後四次公布火警最新進展,最後於早上六時廿九分,在網上公布三級火警於五時五十九分被救熄。惟消息發放約十六分鐘後,肇事貨船竟再次發生爆炸,令人質疑明顯有人錯發訊息,將未撲熄的火警當作救熄發布。
消防處處長盧振雄昨中午到醫院探望受傷下屬時,否認錯發訊息,並澄清「救熄」的定義。他解釋:「早上六點發出嘅訊息,係停止增援,係停止再要多啲人手,一般被傳媒以為係救熄,其實嗰個時間未救熄,英文係『Stop Mobilizing(停止動員)』。」
政府新聞處則回應表示,發布火警被救熄時間,是指消防處停止增援時間,即「Stop Mobilizing」。
一般情況下,有關火警基本上已救熄,但在較複雜情況下,可能仍有火頭需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