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婦判健全失傷津

社會福利署審批傷殘程度的標準再受質疑。乳癌病人在一年間由百分百傷殘變成「健全人士」,無法申領津貼購買義乳,令日常生活大受影響。立法會議員與醫學界坦言曾多次要求當局為傷殘程度釐定準則,惜未獲正視,要求倣效外國標準,盡快完善機制。

華女士在十二年前因患上乳癌而切除左邊乳房,自此無法工作,並由○二年開始改靠綜援維生。在瑪嘉烈醫院覆診期間,一直被評為百分百傷殘。不過,因沿用多年的義乳損壞,華女士在今年六月覆診時要求醫生提供百分百傷殘、以及有需要購買新義乳的證明,以便向社署申請特別津貼,惟只獲發需更換義乳證明,申請最終被拒。

「佢(醫生)只係望一望我,憑咩話我可以做全職?」華女士批評醫生診斷草率,未有真正了解病況。華指現時肌肉經常出現類似抽筋的痛楚,簡單如斟水的動作亦有困難,無法全面投身工作賺取生活。

義乳移位羞於外出

此外,沿用多年的舊義乳已呈龜裂,即使揭報紙的動作亦會導致移位,令華羞於外出,更遑論求職,「佢哋(社署)一啲都唔體諒病人嘅痛苦,係咪要斷晒手腳先攞到(津貼)?」

社署發言人未有就指引不清等指摘作正面回應,只稱華女士不屬殘疾或健康欠佳類別,故未符有關申請資格。發言人又說,現有計劃涉及大量公帑,審批時必須以應付基本需要為原則,審慎考慮各項申請,現時該署上訴委員會正排期覆核華女士的上訴及有關醫療報告。

瑪嘉烈醫院發言人則承認,醫生分別於○三年十月至○四年四月、去年五月至今年五月評估華女士達百分百傷殘。不過,今年六月醫生經詳細臨床診視及按病人當日情況再作評估後,認為未符百分百傷殘程度。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前會長佘達明指出,公立醫院醫生並未接受相關訓練,加上社署標準含糊,令醫生無所適從,致不同醫生判斷各異情況時有發生。

準則含糊要求釐清

佘指業界早已向當局反映,要求統一準則,惜一直未獲正視,「咁樣對醫生及病人都好唔公平,加埋政府,其實係三輸!」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委員潘佩璆直斥現時標準千瘡百孔,除指引欠清晰致醫生難以判斷外,有關評估亦未有顧及病人職業、精神狀況等,「好似勞工階層斷咗隻腳就等於冇晒工作能力,政府根本冇列入考慮範圍」,要求政府參考外國法例,加以改善。

■記者 王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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