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觀塘順利紀律部隊宿舍內一間食店,被指欠租兩個月及在租約期滿後拒絕遷出,政府昨日入稟高院要求收回舖位,並向該租戶追討至少廿八萬多元的損失。
入稟狀指政府(原告)於○七年與被告Man Man Hung經營的Man Shun Congee Food簽署租約,把位於該宿舍平台的一個舖位租給被告,每月租金約八萬一千元,租約於上月底屆滿,惟被告於今年六月起拖欠租金和雜費共約十九萬元。而且被告在約滿後仍未遷出,由於政府已經以每月九萬元租金,把該舖位租予新租戶,政府為此要賠錢給新租戶,相關的損失至少已達廿八萬多元,故政府要求被告賠償損失及交回舖位。
案件編號:HCA 129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