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義老翁抵讚 涼薄食署抵炳

正所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日前挺身而出阻止食環署人員圍捕年邁女小販嘅徐伯,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法及普通襲擊兩罪,尋日喺觀塘法院獲撤銷控罪,准佢自簽兩千蚊守行為九個月了事。事實證明,邪不能勝正,公道自在人心,徐伯見義勇為,固然令人拍爛手掌,而食環署野蠻執法,成為千夫所指,可謂咎由自取。

件事係咁嘅。有位患白內障嘅七十四歲張婆婆,喺街頭擺賣小貨物幫補家計,事發當日畀十幾個食環署人員圍捕,雖然張婆婆跪地苦苦哀求「畀次機會」,但食環署人員依然無動於衷,堅持要拘捕同充公貨物。七十歲嘅徐伯睇唔過眼,用身體掩護婆婆離開,結果與食環署人員發生碰撞,遭警方拘捕。

俗語話,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徐伯與小販婆婆素未謀面,非親非故,只係因為不值食環署人員欺凌弱小嘅所作所為,所以挺身而出,仗義執言,呢種俠義行為唔單止冇罪,簡直應該大讚特讚添吖。當今社會世風日下,邪氣上升,如果多幾個好似徐伯咁有同情心及正義感嘅人,香港都會和諧啲、可愛啲。

話時話,件事搞成咁,食環署應該好好檢討吓。張婆婆年紀又大,又有殘障,佢唔想靠政府,只係想自食其力啫,咁又有乜嘢錯呀?何況婆婆賣嘅既唔係熟食,又冇阻街,食環署使唔使拉完一次又一次呀?正如徐伯話齋,婆婆真係好淒涼,要用拐杖,隻腳仲包住紗布,只要稍有惻隱之心嘅人都會心軟啦。食環署人員兇神惡煞,蠻不講理,簡直「無人性,畜牲不如」。

講番轉頭,法律不外乎人情,食環署執法冇人會反對,但都要合情合理至得㗎。查實,政府內部早就有指引,講到明對冇販賣熟食、冇阻礙繁忙通道,或者老弱傷殘嘅小販,只會口頭警告同驅趕,唔會拉人封艇。點解食環署人員當呢啲指引冇到呢?點解要對一位自力更生嘅婆婆趕盡殺絕呢?

其實,食環署人員一向欺善怕惡,類似例子唔係第一次發生㗎喇,比起佢哋將小販趕出馬路畀車撞傷、以及將小販趕落河浸死,呢次都係小兒科嚟咋。正如徐伯話齋:「無人性,專蝦老人家!如果畫龍雕鳳(紋身)嗰啲佢夠唔夠膽拉吖?」唔怪得有人將食環署販管隊比喻為內地嘅惡城管,睇佢哋嘅做嘢手法,又確有幾分相似。

呢,早前有位賣雪糕嘅流動小販,雖然持有合法牌照,但仍被食環署檢控,好彩遇到一位好心腸嘅法官,體諒呢位小販搵食艱難,只輕判罰一百蚊了事。法官仲質疑食環署:「就係因為咁嘅事就輕易告佢,有冇考慮清楚?」

係咯,食環署執法歸執法,但都要考慮清楚,要合情合理㗎,小販只係想自食其力搵兩餐啫,係咪一定要將佢哋趕盡殺絕,統統走去申請綜援,班官員先至心涼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