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聽命於政黨

如果只是針對立法會選舉,區議員便沒有很大的決定權、參選權,可以因為隨時有政治明星插隊而陪太子讀書;而那個提名權也因為供過於求而價值大減,剩下來的就只是行政長官的選舉權。

如果按照二○○五年時的建議,所有區議員、即後來修改為民選區議員可自動進入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之中,那麼區議員手中既有提名權,又有投票權,他們的影響力就會大大提升。因為這個提名權和選舉權是不折不扣、完完整整的,當了區議員就有這個權利,而香港實行行政主導,能直接影響行政長官的產生,當然會聲價暴漲。

不過,目前的方案,是把選委會新增的四百個議席均分於四個界別,政界由本來的全取新增四百席,變成只有四分之一,也就是一百席;而一百席之中,還要因為新增了立法會議員而扣除十席,其餘也要跟鄉議局和政協分拆,變成收穫有限。當區議員不能自動取得選委會的入場券之後,就必須經過中間一層選舉之後,才能進入選委會。

至於那四百多個民選區議員如何進入選委會,要經本地立法決定其選舉方法。但是,經此一選,就會將大部分區議員拒諸門外,到時,區議員身份的價值便會被打了一個很大的折扣,由本來的直接選舉權利,變成只是一個有機會參選的可能性。

由於選委會議席需經選舉產生,故此一定會有利於政黨的候選人,經政黨支持才能更容易進入選委會。由於無黨派的區議員較為分散,進入選委會的機會必然大減;而因為政黨之助才可以入圍,到時他們投票的取向一樣要聽命於政黨,很難有完全獨立的個人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