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被控打印傭 女輔警甩罪

【本報訊】擔任輔警卅年的中年家庭主婦不滿印傭的工作表現,涉嫌兩度在住所廚房內向對方打頭及踢小腿,事後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裁決時指印傭證供存有不同版本的疑點,故裁定被告脫罪,無罪釋放。

被告林笑娟(四十九歲),無案底,在輔警中擔任高級警員。她原被控在去年十二月五日和八日,於廣播道住所的廚房內,兩度襲擊女事主Riska Ayu Lesmentari(廿二歲)。

事主供稱,替被告工作約兩個月,被告在去年十二月五日中午時分,不滿她未切蒜頭,便用腳踢她左小腿五至六次。

在三日後的晚上七時半,被告又因不滿她未洗菜,而先用拳打她頭再腳踢她左小腿。惟事主被辯方盤問時承認,因工作懶散常遭被告責罵,又承認曾在勞資審裁處的口供指,是遭被告兒子襲擊而非被告。

案件編號:KCCC 278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