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殉職消防女友身份遭質疑

【本報訊】○八年在旺角嘉禾大廈大火中殉職的消防隊目蕭永方(圖),其遺孀禤美英及同居女友盧秀欄,先後入稟區院向消防處申索僱員賠償,兩案昨提訊時,律政司一方表示在同一筆賠款內,二女都可獲賠償。惟法官質疑盧之「家庭成員」身份,日後若遭遺孀一方成功否定時,律政司現所引用的賠款條例,法庭根本未能插手處理,暗示有可能律政司屆時或要「賠多一筆」予遺孀。律政司代表律師聞悉情況後,要求保留申請,將案押後再處理。

律政司求押後處理

律政司代表律師(下稱律師)昨日向法庭表示,已經將一筆賠償款項(未有透露金額)存入法庭,除了給予禤外,該同一筆賠款的部分金錢亦會給予盧,又指盧已接受賠款建議。

法官即時查問,律政司一方會否質疑盧之家庭成員身份,律師表示「無立場」,並要求由法庭決定。

法官聽罷,直指律政司現引用《區域法院條例》向二女作出賠償,並且決定會先將賠款發放給盧,若果遺孀一方日後就盧的「家庭成員」身份在庭上成功否決時,法庭會受上述條例權責所限不能插手處理;又建議若要法庭就「家庭成員身份」作仲裁,可考慮採用《僱員補償條例》作出申請。

律師獲得法官「教路」之後,要求將案件押後作出全面申請,更稱可能撤回存於法庭的賠款。

案件編號:DCEC 9及67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