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牌大肚婆撞暈老婦

【本報訊】即將臨盆、腹大如籮的「新牌」孕婦,還剩兩日便可脫離「P牌仔」行列,詎料昨晨她駕駛七人車駛經香港仔一處斑馬線時,將一名過路婦人撞暈倒地,幸傷勢輕微,她與胎兒亦無恙,惟被揭發車後未有展示「P牌」,更因涉及交通意外,恐會遭延長掛「P牌」半年,若涉違例可能遭吊銷牌照。

遇交通意外孕婦姓郁(四十歲),因將於下月分娩,腹大便便,她已育有一名約六歲大兒子。昨晨八時許,郁婦駕駛七人車送兒子往香港仔上學,途經田灣海傍道七號對開斑馬線時,將一名姓周(五十九歲)過路婦人撞倒,急忙停車報警。

車後無依例掛「P牌」

周婦面及手部受傷暈倒,未幾清醒過來,救護員到場時,周婦自稱要赴新抱約會拒絕到醫院,救護員好言相勸,並答應代為通知新抱到醫院,才肯送院。

郁婦與兒子在意外中無恙,胎兒亦無受影響,她「自爆」考獲車牌快將一年,兩日後便可領取正式駕駛執照,但記者發現其車後未有依例展示「P牌」時,她始如夢初醒,「係咩,我唔知喎,係咪工人抹車時整甩咗呀?」惟她未有擔心可能再惹官非,反而一臉憂心向警員查問傷者的傷勢。

根據運輸署規定,新牌司機獲發暫准駕駛執照,駕駛的車輛必須在前面及後面展示「P牌」,為期十二個月。「P牌」司機若觸犯可記三分或五分的輕微交通規例一次,暫准駕駛期需延長半年,若累積兩次輕微違規或觸犯一次可記十分或以上嚴重規例,將會被撤銷暫准駕駛執照。

婦產科醫生靳嘉仁指,孕婦雖可駕車,但車速不宜太快,免急煞車時傷及胎兒,同時孕婦無論作為司機或乘客,也必須佩戴安全帶,並應將橫帶套在腹部下方,以防意外時弄傷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