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三歲女童不滿被母親沒收新手機,首先以刀指嚇母親,再從廚房取出兩把菜刀以及一把牛肉刀,揚言要殺死母親,幸而父親即時奪去所有利刀,未至釀成流血事件,但亦驚動了警方。被捕女童昨於荃灣法院兒童庭承認刑事恐嚇罪,裁判官先將她收押於女童院至本月二十七日,以候其感化報告始作判決;裁判官並勸喻女童要反省事件,顯示悔意才有機會獲釋。
女被告昨亦在庭上向父母道歉,並表示不會再犯。其父在裁判官追問下,稱被告脾氣差,但亦指在被告手上取回利刀時,她亦立即放手,故相信她無意傷人,被告母親亦在庭上稱希望被告知錯能改。
裁判官即時勸導被告,不可以稍有不滿便拿刀嚇人,又指需查明被告是否有暴力傾向,以及要她一嘗失去自由的滋味,故將她收押兒童院看管。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本月十二日因母親拒絕交還父親買給她的手機,母女發生爭執,被告先拿出刀指嚇母親並聲言要殺死對方,父親即從她手上奪去刀;被告遂進廚房一手拿着兩把菜刀,另一手拿着牛肉刀,再次聲言要殺死母親,幸而父親上前制止並取去被告手上三把刀。
案件編號:TWCC 70007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