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男技術員聲稱因欠債及擔心年邁母親的健康,遂戴上粉紅色胸圍及穿上白色校服裙打扮成女學生模樣逛街發洩減壓,期間他進入女公廁意圖偷窺,最終被捕,警員搜查下發現他隨身攜帶有三套校服裙。被告昨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暫獲保釋候判。被告離去時見記者舉機拍照,即時嚇得彎腰躲在身材健碩的男親友背後,男親友則一手遮擋他的臉部,一邊貼身護送他離去。
案中被告溫偉英(三十三歲),報稱汽車維修員,他身材高大,戴上一副鏡片頗厚的眼鏡,配上恤衫西褲,外表斯文。被告昨應訊時憂心忡忡,眉頭緊皺,緊捉雙手交疊放在身前,表現緊張。他應訊後由身形更壯健的男親友陪同離去,當他看見記者拍攝時,即時躲在男親友背後,男親友則邊遮着他的臉邊大喝道:「唔好影!」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四月十七日,在屯門澤豐花園外的公眾女廁內,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裁判官押後案件至下月六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官、社會服務令、精神及心理醫生報告。
案情透露,一名青年於案發當日凌晨時分坐在上址附近與友人閒聊,期間一名女子神色驚慌衝出女廁,上前向青年求助,表示看見被告身穿校服裙現身女廁,青年聞言起疑,決定到女廁查看。青年進入女廁後,發現被告藏身在一廁格,並沒有其他人,青年害怕並報警。等候警員期間,青年再從氣窗觀察被告,發現被告正偷看其他廁格。
警員未幾到達並當場拘捕被告,當時被告身穿白色校服裙、藍色外套、白襪及女裝鞋,警誡下被告承認意圖偷窺女性如廁。警員隨後搜身,發現被告身穿粉紅色胸圍,又在他的袋中發現三套校服裙。
辯方求情稱,被告母親患有糖尿病及貧血,他又欠債十多萬元,加上害怕失去工作,故面臨巨大壓力,一時衝動才犯案,並沒有預謀。裁判官聞言反指被告在衣着上早有準備,不算一時衝動,辯方解釋被告穿着女裝為發洩之用,入女廁全因衝動所致。
案件編號:TMCC 201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