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其中一個焦點是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的週期。當局建議兩年才檢討一次,但勞工界議員聯合提出修正案,要求「一年一檢」,引起各方激辯。至今日凌晨,港府提出兩年一檢的建議以廿三票贊成、兩票反對、四票棄權,獲得通過,議員提出的一年一檢修正案則遭否決。
最低工資草案原文並無規定將來成立的最低工資委員會必須定期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立法會昨晚八時許開始審議檢討周期的修正案,王國興表示,一年一檢符合社會自然周期:「財爺都係每年做一次財政預算案,點解最低工資嘅檢討要違反自然?」議員李卓人擔心兩年一檢若獲通過,其他行業亦效法,影響深遠。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回應時指,兩年一檢才可保留條例的靈活性,方便中小企因應經濟情況,規劃人手及僱傭合約期,對僱傭雙方都有利。立法會於今晨零時三十分左右投票,結果一年一檢的修正案遭否決,張建宗提出的兩年一檢則獲通過,惟當時只有廿九名議員投票,泛民議員離席抗議,四名工聯會議員則棄權。
原本王國興與張建宗同時就草案第十一條提出修訂,加入有關檢討週期的條文,按程序立法會應先表決政府修訂,再討論一年一檢,勞工界普遍認為程序有助提高通過一年一檢的機會。但當局突然改為於第十三條提出修訂,令投票程序有變。職工盟李卓人批評張建宗「玩陰招」,目的是逼使一年一檢流產。張建宗則強調轉換修訂條文純粹基於法律草擬需求,並非「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