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徐志榮(二十六歲)昨身穿啡色恤衫及西褲到庭,應訊期間一直低頭,他的多名親友亦有到庭旁聽。
告誡別感而不化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學時期已積極參與社會服務,而他工作勤力,即使他因殺校失去工作,但仍打算繼續進修,找一份關於電腦的新工作。被告的父母在求情信中指出,被告為人照顧家庭,但不懂循正常途徑紓緩壓力,若被告有心理問題,他們願意監督被告接受輔導。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但被告受罰之餘更要接受輔導,並告誡被告不要「感而不化」,否則下次將面對更嚴厲的懲罰。
控罪指被告在今年六月七日至十一日,在港鐵大圍站四度非禮十五歲女生X,以及在沙田圍站一次非禮十四歲女生Y。
案件編號:FLCC 145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