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在美國大學進階先修試(Advanced Placement Program,簡稱AP)取得全科滿分成績,並已獲美國大學取錄的北京尖子,為了二千五百元報酬,月前在港以假身份證替一名港人應考AP,先後應考兩科均未被發現,及至第三科始被考評局職員揭發報警。涉案尖子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串謀詐騙及使用偽造身份證共四罪,聲稱為幫補大學學費而犯案,又指內地「請槍」考試十分普遍,低估此舉在港之嚴重性。裁判官下令將他還押至本月廿三日判刑。
報稱私人補習教師的十八歲被告趙春霖,被捕至今已遭還押近兩個月,昨日庭上所見他頭髮蓬鬆凌亂、身穿殘舊開領上衣,表情有點呆滯,未見有家人到庭旁聽。裁判官指本案案情比一般以假身份證來港當黑工之案例更嚴重,故絕不會讓被告保釋,判監更是在所難免。裁判官並懷疑被告聲稱曾考AP兼獲大學取錄的說法,要求辯方稍後呈交文件作證,以進一步了解被告背景。
被告承認於今年五月十六日至二十日,與男子Ricky串謀欺詐香港考評局,即假稱自己是游燾輝的偽造身份證持有人,從而誘使考評局向游發出考試證書;被告另承認於五月十九及二十日,先後三次在香港考評局內使用游的偽造身份證。
案情指,今年五月二十日早上八時許,被告持偽造的游燾輝身份證往新蒲崗考評局應考AP中的微積分學科,開試前有監考員發現被告展示的身份證「與別不同」,懷疑是偽造,決定報警。
警方在被告身上找到屬於他的中國護照,以涉嫌使用偽造身份證罪名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直認於同月十六日在深圳認識叫Ricky的男子,對方給他人民幣二千五百元及偽造的游燾輝身份證,着他來港替游應考AP試,被告在被捕前一日成功以假證應考宏觀經濟學及微觀經濟學兩科。
裁判官審視案情後質疑,被告何以要用偽造而非真正身份證去考試,控辯雙方均未能回應。裁判官亦查詢其他涉案人士情況,控方稱,警方尚未能掌握中間人Ricky的身份,游燾輝則疑是港人,現身處內地。控方在庭外透露,警方仍在調查本案,惟暫未有其他人士被捕。
辯方求情稱,被告曾來港應考AP並取得全科滿分成績,下月將赴美升讀大學,其家人十分希望被告到美國升學,每天工作十小時去支持被告,被告為減輕家人負擔才愚蠢犯案,現可能因留下案底而失去入學資格。辯方又指內地考試「請槍」情況十分普遍,被告不熟悉本港法律,低估本案的法律後果,為此深感後悔。
案件編號:KTCC 305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