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地著名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早前被大律師紀律審裁組(下稱審裁組)裁定專業失當,事件餘波未了。馮華健昨日透過代表律師指,審裁組召集人湯家驊早前向傳媒披露的紀律聆訊時序及審裁組籌組過程均非事實。
湯家驊早前以審裁組召集人身份答覆傳媒查詢有關馮華健被裁定專業失當的事件時,曾經表示「○五年已接獲大律師公會轉介有關馮的投訴,但一直未能籌集足夠組員開展聆訊,以致審訊延至去年才展開。」馮華健的代表律師昨直指湯向傳媒引述的有關時序均有錯,並更正謂在○七年六月,湯通知馮已籌足組員,同年九月進行初步聆訊,○八年四月開展正式獨立聆訊。
湯昨回應指,翻查大律師公會的紀錄後,確定公會決定紀律聆訊馮的確實日期應為○六年十月,翌年六月已籌足審裁組組員,○八年開始聆訊,馮代表律師所指正確。湯解釋,由於答覆傳媒查詢當日未有文件在手,「只記得大概時間」,又自言僅是審裁組的召集人,部分時序「都係從行內人知道,未必相當準確」。
事件緣於○五年,馮華健處理一宗租約糾紛的上訴申請時,向上訴庭申請上訴終審法院的許可,期間馮疑未有將對自己一方不利的法例條文向上訴庭披露,被當時主審的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知悉,並向大律師公會投訴,最後轉介審裁組進行紀律聆訊,今年二月裁定馮專業失當,上月更決定譴責馮及罰款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