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有望每年檢討

【本報訊】立法會下周三恢復二讀《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泛民主派與工聯會為首的部分建制派議員,將罕有聯手否決港府提出每兩年檢討最低工資水平一次的修訂,但能否成功迫使港府改為每年檢討一次,仍要視乎民建聯的取態。泛民亦計劃拉攏部分建制派,聯手反對廢除現有的《行業委員會條例》,令特首繼續有權為個別行業訂立標準工時及超時補水金額。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未有訂明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的期限,職工盟及工聯會分別提出修訂,訂明當局須每年檢討一次,令最低工資有望逐年調高,但是港府卻只肯「還價」修訂為每兩年檢討一次。

按照立法會規程,議員要先否決港府的兩年檢討修訂,才可就每年檢討的修訂進行投票。現時泛民二十二人、工聯會四人、勞聯李鳳英、以及「五散人」中較關注基層勞工的醫學界梁家騮、會計界陳茂波及保險界陳健波,極可能聯手否決港府修訂。但每年檢討由於是議員修例,須通過分組點票,在功能界別還差數票才夠票通過,結果可能是兩項修訂同遭否決,兩大皆空。

爭取廢除舊法例

不過,工聯會王國興昨日率先表明會反對兩年檢討的修訂。職工盟亦評估即使兩大皆空,勞工界仍可每年示威迫使曾蔭權檢討工資水平,損失不大,堅持「玩鋪勁」先否決港府修訂。職工盟亦同意放棄自己的修訂,讓工聯會獨自提出每年檢討的修訂「領功」,藉此透過工聯會游說民建聯以至港府「轉軚」支持每年檢討。

現行《行業委員會條例》授權特首在大罷工等特殊情況下,成立行業委員會制訂個別行業的最低工資、標準工時和超時補水金額。《最低工資條例草案》第十八條建議在草案通過後,廢除該條舊法例,但勞工界則要求保留當中有關標準工時和超時補水的條文。泛民計劃於草案二讀時,反對將第十八條納入草案文本,變相保留整條《行業委員會條例》,如工聯會等人肯加入即能成事,但工聯會暫未有決定。

為應屆會考生打打氣,請瀏覽on.cc《放榜無限分2010》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