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炳昌因先科案遭折磨六年,失去名譽、財富甚至家庭,他昨獲判無罪後即接受東方報業集團記者專訪剖白心聲,明確表示從無後悔接辦先科案,又暗示因他是「廉署剋星」而遭廉署迫害,林更質疑此案由調查以至起訴均有問題,令他花去人生黃金歲月的六年始討回公道,慨嘆「點解要搞六年先有公義?人生有幾多個六年?呢個六年我喺痛苦邊緣生存及掙扎」。
林炳昌昨受訪時大吐苦水,形容從沒有後悔過接辦先科案,他說「做得律師有我嘅天職,盡我嘅專業本能職務,完全無後悔!」當被問及是否認為廉署涉嫌公報私仇時,他沒有直接回應:「唔係我林炳昌同ICAC糾纏,當中有勝訴、有敗訴,公眾知識領域裏面有林炳昌專打ICAC案件嘅律師存在,我唔會有今日嘅境況!」他又表示要經過冗長的六年始討回公義,質疑本案「調查是否不全面、檢控是否過鬆、法庭是否有偏頗」,認為這些都是此案應該細心思考的問題。
林嘆言六年來由於被沒收旅遊證件不能外遊,故幾乎每周七日,每日七小時到中環的外國記者會與朋友飲酒談天,亦會看書及行山做運動度日,他表示身體因此案承受沉重壓力變得大不如前,除了患高血壓「我之前係一一七血壓,剛剛量過係一六九」,去年十二月更要入院做「通波仔」心臟手術,猶幸目前已經康復。他又披露要變賣物業,由中環豪宅搬到北角居住,支付逾千萬元的高昂訴訟費。
林昨日受訪時無所不談,惟每當觸及他前女友周飛言及兒子林威辰時便欲言又止,他不諱言「私人感情我唔想提」,只表示已到美國唸書的兒子,數個月前返港,兩仔爺於判決前一起看世界盃,又指家人及朋友總站在他一邊。林又披露六年來因無辜「畀人屈」,一直在痛苦中掙扎,惟欣慰的是一班好朋友多年來不離不棄,沒有鄙視他,並在各方面給予他很多支持。
林指因此案先後兩次入獄,兩次俱監禁約三個月,他苦笑坐牢滋味極不好受,自己的社會地位由執業律師淪為階下囚更恍如「由天堂跌到落地獄咁」,首次入獄前林更曾遇襲,導致臉上留有傷疤,他透露當時傳言有人會在獄中對他不利,故此監獄對此大為緊張,曾將他調往獨立監倉處理,事隔多年,林笑言該人看到他今日境況「咩仇都報晒啦」,相信「有良心嘅人」都不會再追究。
經過六年官司纏身的「洗禮」,林表示律師資格早被暫時停止,稍後會申請恢復執業律師資格並重開律師行。他坦言「已經無咗以前嘅passion(熱情),會重新定位,做啲民事案件」,他又指暫時腦海一片空白,故待今日才部署日後去向,而逾千萬元堂費亦會交由律師處理,他亦不考慮就此案向廉署民事索償。林堅稱不會因此案而疏遠傳媒,又認為傳媒在社會有監察功能,不能剝奪市民知情權,他總結六年風風雨雨,認為生命可貴,盼本案帶出訊息:「有決心、毅力可闖出困境」。
■記者郭家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