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狎男童知錯 宅男皈依佛門

【本報訊】未成年援交男童X在同性戀網站結識男子發生親密行為,事後收取報酬,至今有五名男子惹上官非,其中一人昨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與異性交往失敗,沒有正常途徑紓解壓力,才沉迷上網以「宅男」行為與人溝通,被告犯案後已皈依佛教,閒時會到殯儀館做義工,為死者唸經。

被告李兆基,廿六歲,昨承認一項非禮罪,另一項企圖與廿一歲以下男子作同性肛交罪,則獲控方撤控。

殯儀館做義工 還押待判刑

辯方求情稱,被告去年取得學士學位後,努力參加會計師專業考試,但受案件困擾而令抑鬱症再現,又指與事主X相處時一直以禮相待,其後互相傾慕。被告自祖母過身後,希望獲得注意,但與異性交往失敗,才以上網這種「宅男」行為與人溝通;被告現已皈依佛教,閒時更到殯儀館做義工為死者誦經,顯示他積極面對過錯。

法官表示,無意針對同性戀,即使X自甘墮落或只是對性好奇,法庭仍有責任保護兒童免受侵犯。法官尤其關注被告會否對其他男童構成危險,故先為他索取感化官、精神及心理醫生報告後,再於下月十五日判刑,期間還押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前年七至九月的一個晚上,在網上邀請X乘的士到其觀塘翠坪邨家,並願為X付車資。X抵埗後,被告即擁抱及撫摸X全身,又脫去二人褲子要X為他口交,之後被告亦為X口交;其後被告在X面前自瀆及射精,完事後又為X手淫,事後將廿元交給X。

至去年二月,學校社工聽到有關X的傳言,與X傾談下揭發事件,X父母於同年三月報警,被告於九月被捕,警誡下承認事件。案情指,被告是首個與X發生親密行為的人。據悉,共七名男子被指與X有親密行為,其中五人已交法庭審理,另兩人尚未尋獲。

案件編號:HCCC 3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