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要求法官「(禁)住傳媒」

【本報訊】邵偉端在「查案」期間成功奪得T女士之芳心,更在短短兩年間「吸水」近千八萬元,惟昨日庭上所見他的外貌及身形均「僅屬一般」。由於本案連日來遭廣泛報道,邵自知出庭將會被傳媒窮追不捨,故在散庭前特別向法官求助:「我啲樓同所有嘢都可以唔要,可否幫我(禁)住傳媒(報道)」;惟法官表示無能為力,坦言傳媒有權作出真實報道。

稱失去年薪30萬工作

邵聽罷無奈嘆氣,但他亦早有準備,離開法院時主動向傳媒表示要戴帽及口罩始「行出來」,力保廬山真貌不被拍攝。邵指稱因結婚秘密被T揭破後,一度惹上刑事官非,及遭民事追討巨款,但他亦向T進行反申索,指T惡意刑事檢控,事件令他聲譽受損外,亦失去年薪卅萬元的私家偵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