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富善邨租戶周先生指出,自○七年起便發現同層鄰居常將垃圾亂拋至電梯大堂,令垃圾散滿一地,不但有礙觀瞻更影響環境衞生,「垃圾應該包好放喺自己門口,同房署投訴次次都話冇證據係咩人做就唔跟進!」周不滿房署將搜證責任推予租戶。
房屋署發言人解釋,富善邨為「租者置其屋」計劃下出售屋邨,現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屋邨公眾地方已交由法團委聘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房屋署只負責未出售單位租務及其室內維修。
當區區議員任啟邦指不時收到類似投訴,認為現時富善邨約五千多個住戶,僅一半單位售出,房署仍擁大部分業權,「雖然公共地方設施係由法團決定,但房署以業主身份都有好大影響力向管理公司施壓。」任建議房署與管理公司商討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