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圖洗黑錢近千萬 水貨客囚20月

【本報訊】犯罪集團冒充女商人致函渣打銀行更改個人聯絡地址後,再派一名中年漢持冒簽的匯款票圖匯走女商人戶口內的一百廿萬美元(約九百三十六萬港元)。涉案中年漢在區域法院承認企圖洗黑錢罪,被判入獄二十個月。

銀行匯款被識破

報稱水貨客的四十三歲被告簡志榮,承認於去年九月廿五日,企圖處理一筆一百廿萬美元的款項。據控方案情顯示,被告當日持匯款票要求銀行匯款期間,銀行職員見款額龐大,遂交由經理聯絡事主,經理致電新登記的手機號碼時,有自稱事主的女士接聽並確認匯款,但卻拒絕親到銀行辦理。剛於數日前與事主會面的經理認為事有蹺蹊,遂致電事主舊登記之電話,成功聯絡事主證實並無匯款一事,於是報警。

警方根據被告匯款時出示的身份證及閉路電視系統拍攝資料,於十月二十三日在羅湖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表示收取行家二百元代其老闆匯款。

案件編號:DCCC 134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