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地鬼祟蒙蔽業主

上水菜園村捍衞家園事件,矛頭直指地政總署強行收地,做法橫蠻。同樣事件亦在大埔汀角村發生。政府以渠務工程所需為由,按例徵收私人土地,惟方式官僚兼透明度欠奉,引起受影響的業權人不滿。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收地手法未能因時制宜,諮詢機制亦明顯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為改善吐露港水質及村內環境衞生,政府需徵收部分大埔汀角村內私人土地以興建污水收集系統。工程雖獲區議會及村代表支持,但政府的收地手法卻引起不少受影響業權人不滿。以曾先生為例,竟至收地限期前才獲悉名下土地將被徵收,「政府一直冇通知我,地政總署喺限期前先喺度貼通告。幅地我一直用嚟泊車,依家都唔知點算。」

「唔喺《東方》登點睇到」

曾指獲悉收地事件後即時致電查詢,獲覆渠務署早於○七年已在村公所張貼通告,事後亦曾刊憲及在兩份報章刊登公告,因諮詢期早屆滿,收地已成定局。另外,地政總署發出的文件亦表明,法例規定,若收地後一年內不提出賠償要求,則過後不得再向政府追討。

「我唔反對做工程,但對收地範圍有意見。我問過地政職員,佢話政府已經跟足法例做,點都冇得傾。要登報又唔喺《東方》登,你叫我點睇到先?」最令曾先生不滿者,乃政府部門從未以其他較直接方式通知受影響業主,曾指鄰居亦於近日才知悉事件,「呢度好多業主移咗民,佢哋肯定唔知,到時過埋時限,分分鐘連賠償都冇。」

負責收地的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渠務署早在○七年已於村內貼通告,環境保護署亦在○八年為工程刊憲,事後亦收到五位人士反對,環保署修訂計劃後再沒收到反對意見,並於今年三月刊憲收地,受影響土地將於今年六月五日被徵收。發言人續稱,所有受影響的註冊業權人都可申請賠償,是項工程範圍包括汀角村及山寮路一帶,共有一百三十七個私人地段及一百九十名業權人受影響,估計賠償金額為二千一百萬元。

手法欠人情味不和諧

「其實政府實有晒業權人資料,事前點解唔發信通知?只喺村公所貼通告、登報紙同刊憲?就算真係搵唔到,搵當區民政處幫手聯絡實冇走雞啦!」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指,政府施政理應「法、理、情」兼備,事件中政府依足法例,但手法明顯欠人情味,「政府成日話要和諧社會,但做事手法認真唔和諧,簡直係倒米!」

■記者 許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