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宿舍養狗大細超

【本報訊】要養狗,最重要是要有愛心,但消防處常務訓令竟明文規定,宿舍養狗有階級之分,員佐級宿舍不准養狗,主任級宿舍內養狗則悉隨尊便,令人質疑該訓令過時,亦有大細超之嫌;此外,該處於○七年推出領犬員計劃,獲選者必須招呼消防犬返家中居住,因應員佐級宿舍不准養狗,有前線消防員批評領犬員職位是為消防官員度身訂造。

指宿舍空間狹窄

據了解,《消防處常務訓令》列明,員佐級已婚人員宿舍不得養狗,相反卻列明,主任級人員宿舍養狗,毋須處長事先批准,但訓令卻未有解釋原因。但有消息稱,當局早前是鑑於員佐級宿舍空間較狹窄而決定限制養狗。

不過,有前線消防員認為條款不公平,指其實部分消防總隊目宿舍面積達七百平方呎,足夠養狗,而養狗最重要是定時帶狗出街便溺,若認為狗吠或便溺會造成滋擾,則不論單位大細問題也會存在。

該名消防員又批評,消防處○七年引入火警調查犬計劃,○六年招募領犬員,但因消防犬要入住領犬員家中,惟訓令卻限制員佐級宿舍不准養狗,令員佐級人員獲選機會微乎其微,最後亦由兩名高級消防隊長獲選;他質疑其他部隊是由員佐級人員擔任領犬員,消防處則由主任級擔任,批評公開招募是假諮詢。

消防處發言人回應稱,有關在宿舍養狗問題,在消防處常務訓令已有所規定,至於招募消防領犬員被批評受宿舍規限不公平,發言人指○六年打算引入消防犬時,已作內部公開招募領犬員,當時有十名主任級及十七名員佐級人員提出申請;遴選因素包括對犬隻認識、飼養經驗、到海外受訓的溝通能力等,又指有關工作屬義務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