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林傳龍父罪成大哭呼冤

藍田滙景商場「舖王」醫生林傳龍(簡稱林)疑在醫務所遭親父亮刀追債,裁判官杜浩成昨早聽罷辯方陳辭後,極速在下午裁決,更以案情嚴重為由在裁決前還押被告;杜官指林與控方證人的證供存有矛盾及出入,惟仍認為曾大罵親父「乞兒」的林在重要事項上屬誠實可靠,反之所有辯方證人均不可信,故裁定被告確有持刀恐嚇林,被告聞罪成大哭伸冤,到庭旁聽家人亦傷心落淚。

杜官裁決前指出,任何人即使說出大不敬或侮辱性說話,但依然受法律保障,保證其人身安全不受侵害。杜官指,雖然事發時與林同場的何姓病人供稱無見過被告亮刀恐嚇林,但聽到林大罵被告「乞兒」,與林供稱遭父以刀指頸及堅稱「無論心裏、口裏都無諗過、無話過阿爸係乞兒」的說法有矛盾,惟杜官認為此出入並非關鍵,雖然無其他佐證,仍認為林在重要事項上已作出誠實可靠的證供,杜官亦指,林既然曾在前年將百五萬元還予被告,「無理由要作假證供誣陷父親」。

杜官續稱,事發時林若非目睹被告「正要對其人身作出即時傷害的行為」,絕不會驚恐至躲在門後,事實上連作辯方證人的林母亦表示林當時以門擋着被告大叫:「過嚟就撼死你」,而接報到場的警員亦在被告褲袋找到摺刀。

林母及七弟非誠實可靠

反之,杜官認為被告、林母及林的七弟均非誠實可靠,如七弟說曾見被告以摺刀批腳皮,被告卻稱摺刀用來「撩」指甲及切生果,林母及七弟又表示不清楚被告與林的錢銀瓜葛,亦屬不合理。

杜官相信被告曾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致電林恐嚇「攞你命」,惟因只是意氣之詞,故裁定刑恐罪不成立,至於同月廿九日的持刀恐嚇事件,杜官認為被告非存心傷害林,故只裁定刑恐罪成,管有攻擊性武器則罪脫,並准被告保釋至下月廿五日待感化及精神報告判刑。

辯方求情稱,被告林成賢年屆六十九歲才首次惹官非,而指證他的人更是中國倫理觀念中最重視的長子,事發以來被告受盡壓力,更因此要接受精神治療,整個家庭亦大受打擊,而被告從無真正傷害過林,望可輕判罰款。

親友庭外大罵審訊不公

另外,被告昨一直表現哀傷,在聆聽第七子作供時全程低頭飲泣,當杜官在裁決前突下令將他還押,被告與家人均一臉驚恐,得悉罪成後被告更即時崩潰痛哭:「無呀!法官大人我真係無做過呀!」旁聽的妻子、排行第六的女兒及第七的兒子,以及其他親友無不傷心落淚,並在庭外大罵審訊不公。

案件編號:KTCC 814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