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跳槽搵銀冇晒規矩

本報昨日揭發港府在明知可能有角色衝突下,仍批准前旅遊事務專員方舜文過檔貿易發展局,而且當局只規定她不可在離職三個月內上任新職,而非正常退休高官的十二個月。事件揭露現行的離職高官再就業規管制度存在嚴重漏洞,以提早退休方式轉職的前高官,不像已屆退休年齡的前高官般設有硬性的就業禁制期,可在極短時間內轉職「搵真銀」,除方舜文外最少還有房屋署前副署長李達志過檔金管局的例子。議員批評當局「冇晒規矩」,要求從速堵塞漏洞。

現時港府主要靠就業禁制期和俗稱「冷河期」的就業管制期,來規管離職高官的再就業申請。其中首長級第一至三級的禁制期為半年、第四至七級則為一年,離職高官在該段時間內不得從事任何受薪工作。

至於經港府批准後可有條件從事受薪工作的「冷河期」,首長級第一至七級為兩年,第八級為三年。旅遊事務專員職位屬於首長級第六級,按理應有一年禁制期及兩年「冷河期」。

不過,原來禁制期限制只適於因年齡限制正常退休的前高官,提早退休高官只須受到「冷河期」規管,因此方舜文可在離職短短四個月內上任新職。同樣是提早退休的李達志,更是離開房屋署短短三個月後,即正式過檔金管局,相距時間比方舜文更短。

離開政府後薪酬三級跳

事實上,兩人離開政府後薪酬均錄得三級跳,方舜文任旅遊事務專員年薪約二百一十七萬元,過檔貿發局後則增至二百五十萬至三百五十萬元。李達志當初到金管局出任機構發展處主管,年薪已有二百多萬元,等同公務員頂點的首長級第八級人工,其後他更擢升為金管局助理總裁,年薪高達三百多萬元。

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現行制度存在漏洞。立法會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副主席李永達炮轟當局「冇晒規矩」,如某位高官早已預備下海「搵真銀」,他大可故意在正常退休前一年離開政府,以避過禁制期規限,若日後有更多人鑽漏洞將「好大鑊」,促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盡快進行檢討,他亦會在所屬的民主黨提出要求跟進。

變相助長轉職流失人才

本身是前高官的議員葉劉淑儀指出,近年不少資深公務員因壓力大等理由轉投公營機構,令政府人才流失,若高官提前退休便毋須訂明禁制期,變相助長這個趨勢,長遠影響管治質素。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主席李卓人更怒斥現行制度是「官官相衞,畀高官泊好碼頭」,促請當局收緊高官離職後就業的安排。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近年有愈來愈多政務官「明日之星」選擇跳槽,但政府思維卻跟不上時代轉變,忽略了對他們的離職就業規管,當局應從速作出檢討,考慮對提早退休高官亦施加禁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