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無人不愛,有自由總比無自由好。自由便是讓人按自己的意願生活,當然,你去「自由地」殺人、搶掠那是不行的,因此自由也要在法律規範之內,而法律更應賦予人最大限度的自由。
內地政府管制網絡,這在六十餘年獨裁統治傳統之下,都屬已經做慣了的事。早幾年沒有想到網絡有那麼大的影響力,現在明白了,就要把言論限制的網再收緊一點。
政府這種心態,基於對國民理性的懷疑,擔心政府不管制,小百姓就會上當受騙,就會做一些與政府過不去的事。
一個正常人不會違背自己的理性去做事。比如說你看多了色情網,你就會去強姦婦女?你去看一個訪問達賴的影片,你就會主張西藏獨立?正常的人當然不會。每個人都有起碼的理性,會考慮自己做事的後果,也會有對事物的正確判斷。西藏獨立對一個普通人有甚麼好處?國家分裂了,烽火連天,小百姓不會有好日子過,而強姦婦女則要坐牢──正常人懂得衡量利害。
中國政府久已習慣於控制資訊,中國人也習慣資訊被控制,因此網絡設限管制,也只有少數人感到痛苦,多數人照樣過日子。政府深知管制不能太鬆,不能讓國民習慣太多自由,自由太多了,再收緊就會有強力反彈,與其將來麻煩,不如趁早收緊讓人人習慣。香港人幸運,沒有資訊不自由之苦,但願這種好日子能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