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香港房地產市場的討論,最重要是搞清楚甚麼是干預、甚麼是自由市場,最多人用麵粉、麵包的關係去形容地價和樓價,那就用麵粉和麵包來做例子。
政府從不介入麵粉和麵包市場,某日卻突然表示要自己開麵粉廠,並蝕本兩成售賣,務求推低麵粉價格,那無論是否正義合理,都是干預自由市場。
但在房地產市場,政府從來都是最重要的參與者,自己也心中有價,否則不會有地勾了十幾二十次也勾不出。政府負責供應土地,就等於從來都是大麵粉商,那又如何和干預拉上關係呢?
另一個問題,就是政府是否有責任協助市民置業。有論者認為,政府的責任只是止於向無力找到住宿的人提供居所,讓他有瓦遮頭,而不是自行置業。
政府有甚麼責任,不是由天父決定,而是由政治決定,沒有所謂絕對的對與錯,那只是我們的選擇和接受,所以上面那套邏輯也沒有「十誡」規定政府一定要起公共房屋。一份老牌財經報刊幾十年來都認為公屋干預自由市場,在效率上得不償失。嚴格而言,政府是可以連公屋也不起的,放眼世界,很多國家也沒有廉租屋,故此,公屋也不是天經地義的必然,政府起與不起,完全是經過衡量得失的政治決定。
港英政府當年興建居屋完全是政治決定,而不是經濟決定;相反,二○○三年停建居屋,既是政治決定,也是經濟決定,因為在當時的情況下根本沒有人買居屋。由此可見,居屋復建與不復建,完全是政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