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今年之偉大發明,叫做「官不聊生」,語出驚人,轟動全城。然則二○一○年這個虎年,香港特區政府眾高官,果真要面對四面楚歌,八方風雨的「不聊生」處境,比貧苦大眾還要難受,更苦更痛嗎?
事實當然不可能。但心理上嘛,有兩位高官一定特別覺得難頂,鬍鬚曾發表預算案後給人炳到七彩,民望急瀉十萬八千里,一定很「不聊生」;至於另一位,則是負責推動市區重建工作之林鄭月娥,土瓜灣冧樓之後,臨危受命成為眾矢之的也。兩人都是煲呔曾頭等愛將,當然要代煲呔曾受罪。
不說鬍鬚曾,我們且看林鄭月娥。那位前高官葉劉淑儀,不知是否另有特別動機,突然為受重建影響的小業主出頭,要和煲呔曾林鄭二人玩鋪勁,怒轟政府將舊樓強制拍賣門檻由九成業權降至八成。葉劉針對林鄭提出如此一番話:
「林鄭局長,請讀讀聖經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大衞犯罪後,先知拿單對他說:城裏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擁有很多牛群羊群,而窮人除了一隻小母羊羔外,一無所有。發展商是富戶,小業主是窮人——林鄭局長,請你不要搶走窮人唯一的小羔羊!」
從這番話看,葉劉的意思相當清楚,「請」林鄭不要搶走小業主的業權也,態度尚算客氣。但大家有所不知的是,她話裏有話,因為這個故事起碼還有如此下文:
「有一客人來到富戶家裏,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
「大衞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
如果到此為止的話,葉劉說這故事,請問是否在罵林鄭「該死」呢?林鄭「沒有憐恤的心」,又將以甚麼「償還羊羔四倍」?是否舊樓重建要以樓換樓舖換舖來償還?
不過,無論如何,發叔「官不聊生」之說,看來還是有一點道理的,前高官怒罵現高官「該死」,官不聊生之至矣。
史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