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教路認人應付美調查人員

【本報訊】同時被控虛報帳單偷取公司七千餘元的女被告,昨日於庭上解釋當年因佣金收入驟減,故此張五常特准她虛報交際或膳食費等「補貼」。她又爆出張就假古董訴訟要賠巨款,曾經着她安撫有關客人「唔使賠咁多錢」,另外,張亦曾「教路」她如何應付美國派來港的調查人員及記者。

女被告案發前曾任銀行助理或其他公司秘書等工作,她表示自九九年入職張五常的古董店後,每月從互聯網拍賣或美國銷售貨物等等,最高每月獲數萬元佣金,惟由於自○三年始沒有生意及沒有佣金收入,張答應可以用交際或膳食費補貼。

女被告又披露,張就假古董訴訟「要賠好多錢,佢成日要我安撫啲客唔使賠咁多錢」,因此應酬開支「多咗」,由於財務主管曾有意停止批出有關開支,女被告曾明言「你唔畀就炒咗我」並呈交辭職信,結果主管向她道歉,張亦不准她請辭。

吩咐講嘢要小心

女被告憶稱,張曾要她認着報紙的兩名相中人,其中一人為有鬍鬚的男子「呢個美國嘅人嚟查佢(張),呢個係記者,(張)叫我哋講嘢要小心」,另一個則是黑人「佢(張)話係美國嗰邊啲人,叫我同佢講嘢要小心」,結果該名黑人確曾在古董店出現,女被告亦依照吩咐小心行事。

另外,女被告又指當年曾與另外兩名公司職員,按張的指示將名畫《黃河頌》帶到內地,之後她獲知該畫經拍賣後得款四千萬餘元人民幣,惟有關帳目沒有在古董店入帳。

案件昨發生小插曲,古董店母公司行政總裁簡浩明早前作供完畢後一直有到庭旁聽,由於控方昨考慮重召他作供,法官着簡暫不要到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