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聞:救流浪狗三命愛心婦受罰

【本報訊】住在烏蛟騰村的愛狗婦人梁蔭妍(六十一歲),不忍見三隻流浪狗被漁護署捕捉後,面臨人道毀滅厄運,遂自認狗主欲拯救三條生命,最終被票控兩項沒有根據牌照畜養狗隻及三項沒有以狗帶牽引狗隻而引致牠出現公眾地方等罪。她昨於荃灣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每罪罰款八百元,共被罰款四千元。她在庭外聲言不怕被罰款,會繼續照顧流浪狗,並打算聯合其他有類似經歷的人士一起抗爭,以拯救流浪狗生命。

首三項控罪指無業被告在去年五月十四日,於大埔烏蛟騰村內,身為畜養人而沒有以狗帶牽引一隻雄性黑色唐狗、一隻雌性黑色唐狗及一隻棕黑色小唐狗。另外兩罪則指她在去年五月十六日前,沒有根據規定為兩隻超過五個月大的唐狗,即一隻黑色雄性唐狗及一隻黑色雌性唐狗領取牌照。

案件編號:FLS 13382-8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