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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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旁觀:抗毒須有配套

去年夏天,行政長官親自率領高層次跨部門專責小組「抗毒」,焦點是年輕人和校園。保安局局長說,「青少年毒品問題成因複雜,往往是個人、學業、家庭等更深層問題所衍生的表徵」。這不是某一個界別可以獨力處理的問題,而是長期和持久的任務。

昨天,保安局發表「08/09學生服用藥物情況調查」,指出「吸毒者進一步年輕化、青少年吸毒隱蔽化」,必須加大力度落實社會動員、社區支援和執法。財爺更在預算案中為禁毒基金注資三十億元,讓基金籌辦禁毒工作。

禁毒常務委員會主席在接受訪問時說,整個「抗毒」的運動,對青年人的支援必須是整體的。保安和禁毒組處理的是執法和復康的範圍,但民政局的青年和公民教育政策必須有配套,輔導和支援被毒品困擾(並非需要進入戒毒所)的青少年。

我同意這看法。畢竟需要戒毒的青少年只是少數,青年和教育政策必須讓少年人提升自信,過健康的生活,不受毒品誘惑。

香港的青年政策由民政局制訂,轄下的「青年事務委員會」是個諮詢機構,定期研討青年問題,向政府提出建議,並促進提供青年服務的民間機構和政府部門合作。

青年事務委員會的使命之一,是「增強青年公民意識」。這當然也是民政局轄下「公民教育委員會」的重點工作。可是,在這兩個重要的委員會的網頁內,我仍未見到任何相關的討論,似乎是各有理念,各自執行,那在抗毒運動中支援青少年的空隙,由誰來填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