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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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水警執勤蛇王喪蒲長洲

警隊又爆出集體蛇王醜聞。本月初正值警隊冬防時期,水警長洲分區一班警務人員,涉嫌在反罪惡行動期間,蛇王到酒家歎海鮮,席間煲煙劈酒玩骰盅樣樣齊,部分警員更連踩兩場至夜深,酒足飯飽才返回警署。立法會議員直斥事件「離譜」,當值飲酒更加是罪加一等。警方證實已就事件展開調查。

離島近期成為警方「度假勝地」。繼去年本報揭發有警官涉嫌假公濟私,乘水警輪到蒲台島歎海鮮後,最近又有新搞作。一班隸屬水警海港區長洲分區刑事支援組的警務人員,步頂頭上司海港區指揮官梁文幹蒲台島食海鮮後塵,乘地利之便,涉嫌於反罪惡行動當值期間於島上吃喝玩樂,本報記者早前直擊「喪蒲」過程。

該幫蛇王大軍日常負責刑事調查及反罪惡工作,包括巡查島上的遊戲機中心和酒吧等。本報接獲線報,指本月九日是該組的行動日,值班時間改為下午三時許開始。記者在長洲警署門外守候,下午三時半,一隊身穿便服的支援組警員陸續返抵警署,直至晚上八時許,「戲肉」才正式開始。

該組部分警員首先前往島上一間海鮮酒家,在露天位置連開兩枱,其中一枱約十人,另一枱約六人,有男有女,部分相信是該批警員的友人。除例牌歎海鮮外,更杯杯啤酒灌肚,一邊煲煙,一邊與女伴玩骰盅,飲酒作樂,未夠十時桌面已食至杯盤狼藉。

腳步浮浮走向警署

晚上約十一時,酒家員工開始收拾枱櫈,眾人未有離開之意。據記者現場觀察,兩枱海鮮全部掃光,眾人至少喝了十支「大啤」,部分人早已醉意醺醺。酒家打烊後,部分人各自散去,記者跟隨其後,其中八人意猶未盡,轉戰另一餐廳繼續暢飲,看似與普通食客無異。至凌晨一時,眾人才盡興而返,其中四人腳步浮浮走向警署方向。

今次警員「喪蒲」絕非單一事件。據了解,該支援組每月至少有一日為行動日,因農曆新年前是警隊冬防時期,行動日亦會按需要增加。消息人士透露,每逢行動日,有人會帶隊四出吃喝玩樂,有時往島上的卡拉OK狂歡,其行徑早已惹起同袍不滿,擔心蛇王情況變本加厲。消息又指,有人得悉傳媒查詢後,聲言要揪出「金手指」,亦有人提出更改當值時間,以圖蒙混過關。

內部紀律意識薄弱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直斥事件「離譜」。他認為警員有合理的用膳時間,但用膳近三小時顯然過長;而且警員如在執勤時飲酒更不能接受,並質疑涉事警員有否佩槍在身,「醉酒駕駛已經唔啱,如果佗住支槍去飲酒仲危險。」警隊接二連三被揭蛇王醜聞,他指警隊內部紀律意識薄弱,管理層須正視問題。

警方證實,長洲分區現已就事件展開調查,重申不容許警務人員擅離職守,會嚴肅徹查事件,若發現有違規行為,會紀律處分。發言人稱,該支援組人員的工作時間視乎需要而彈性處理,涉事當日屬該組的中更時間,為下午一時三十分至晚上十時十五分。

佗槍飲酒犯天條

「飲醉酒仲點去保護支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直言,警員若於執勤時飲酒可說是觸犯「天條」、是「死罪」,因為佩槍警員責任重大,假如因醉酒與他人發生爭執,判斷意識受影響,後果可以十分嚴重,「如果對方揸住隻蕉就當槍,然後開槍殺咗佢,咁點算?」

警務人員佗槍醉酒事件時有發生。○八年九月,一名疑佗槍的休班探員醉酒駕車失事,雖然酒精無超標,但可能面臨內部處分;○五年一月,一名休班重案組探員被揭發酒後駕駛,且有佩槍在身,被法庭裁定危險駕駛、醉酒時管有實彈火器等罪成,判囚六個月及罰款二千元。

根據《警察通令》規定,警員佩槍在身時不能飲酒,即使休班後要出席飲宴,也要將佩槍交回槍房保管:而《簡易治罪條例》亦列明,任何人被發現醉酒時管有實彈火器或彈藥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六個月及罰款二千元。

屢爆醜聞 警隊形象插水

上至高級警官,下至前線警員,警隊接連爆出蛇王醜聞,形象大插水。繼去年十一月廿九名水警人員涉嫌乘水警輪到蒲台島歎海鮮後,不足一個月,三名隸屬西九龍交通警員疑集體蛇王,跨區在青馬大橋飛車,導致炒車失事,事後更懷疑有警員給「假口供」。

蒲台島海鮮宴曝光後,警方一度以活動是「反非法入境者實地考察及部署」為由作解釋,翌日事件鬧大,才改口風指「會以嚴肅及公正態度調查」。警務處副處長(管理)曾偉雄亦承認,當日出席活動的警員,大部分均需當值,外界對警隊信心盡失,審計署也表明會介入事件。

近年警隊負面消息不斷,計有以「人肉路障」攔截非法賽車、警員強姦報案人等。近月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當街掌摑警員,事件中遇襲警員被指反應誇大,有網民更譏諷「扮嘢」、「受保護動物」,警隊形象掃地。

圖/文:探射燈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