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夜更綠色專線小巴司機去年駛經旺角道,疑在「讓線」轉出大路時未有減速兼響號,高速直衝撞向大路的雙層巴士後,再失控剷上熙來攘往的行人路,十名等候巴士的女途人其中兩人被撞死,另八人受傷,小巴之後再衝行五十米始停下。肇事司機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還押至三月十一日待取背景報告始判刑。有死者家屬在庭外哭訴:「佢毫無悔意,希望法庭有合理判刑!」
現報稱無業的卅四歲被告陳志超,案發時是任職了五年的夜更專線小巴司機,控罪指他於去年六月十二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危險駕駛一輛公共小巴,導致兩名女子黃秋玲(四十七歲)及李綺霞(廿五歲)死亡。
被告案底纍纍
被告過往案底纍纍,除了有五次涉及超速及橫過雙白線的交通違規紀錄外,另有五次涉及藏毒、襲擊及刑事毀壞的刑事案底。
兩名女死者的家人昨均有到庭聽審,其中李綺霞的母親及契媽在庭上一直怒視被告,李母聽取案情時不時拭淚,離庭後更直斥被告由出事至今一直無聯絡道歉,毫無悔意,希望法庭判予他合理刑罰。
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晚駕駛夜更頭班小巴駛往落馬洲,途經旺角西洋菜南街時,高速轉入旺角道,過路行人已即時走避,而在旺角道的雙層巴士見狀亦即時響號及閃避,惟被告仍高速撞向巴士車身,復失控剷上旺角道的行人路。多名等候巴士的市民見狀爭相走避,惟有走避不及者其中二人死亡及八人受傷,惟小巴仍未有煞車,至再衝行五十米始停下。
兩名女死者送院後分別證實因身體多處受傷及頭部重創致死,另外三名嚴重受傷的女途人王珮、賴麗卿及周潔玲(均譯音),分別因肋骨、盆骨骨折及下肢嚴重受傷,而入住深切治療部及進行多次手術。而旺角道上七間商舖的捲閘及燈箱等亦被撞毀,涉及之維修費共七萬五千元。
控方昨向法庭申請賠償令,要求被告向受損商戶賠償七萬五千元,惟辯方求情指被告自意外後被停職,一直失業至今,無力賠償。
案件編號:DCCC 137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