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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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復職警員追薪逾百萬

【本報訊】遭警隊勒令提早退休,去年獲終審法院推翻警隊決定而復職的警員趙海寶,向警隊興訟,追討警隊不肯發還他被迫令離開警隊九年間的逾百萬薪酬,案件昨於勞資審裁處審理,法官要求趙海寶提供補償的計算方法。趙又要求追討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落實後,所增加的兩個薪級點,即共十個月約一萬三千元,但法官指趙要另案再入稟法庭,才可合併處理。

終審法院去年三月在林少寶案中裁定,警隊禁止警員聘請律師代表出席警隊紀律聆訊的做法牴觸《人權法》,趙於去年七月獲終院撤銷○三年警隊對他的紀律聆訊結果,判趙上訴得直。不過,警隊隨後指根據《公務員規例》的原則,無工便無酬,拒發還薪金,趙遂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款項。

案件編號:LBTC 705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