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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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改合約僱傭爭拗

【本報訊】本港一間日資物流公司十多名貨運代理員工,昨到公司香港總部抗議,聲稱公司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過去亦涉違反勞工法例多扣遲到員工薪金。協助該批員工的職工盟指,受影響員工最後拒簽新合約,被僱主視為自動離職,員工則批評僱主無給予足夠時間考慮,反指僱主即時解僱員工應發代通知金,又要求僱主歸還多年來多扣薪金,涉款十多萬元。

十多名阪神物流的貨運代理員工,昨齊集公司旺角總部抗議。職工盟運輸及物流業職工會會長譚偉濤指,阪神物流今年一月一日起與另一間日資公司合併,惟合併後新公司於九日前才要求員工簽署一份工作及待遇均有別於現時的新合約,更聲言員工不簽約等如自動離職,並要賠償該公司一個月代通知金。

員工擬大規模抗議

譚偉濤指,十多名工友不滿公司強權打壓,拒絕簽新約,又投訴有關公司過去不依法例多扣遲到員工的薪金,早前勞工處介入處理要求三方會面,公司代表又置若罔聞,迫使員工上街抗議。

譚稱,員工要求該公司下周四(十八日)前正面回應,否則不排除再發動大規模抗議行動;阪神物流昨未有回應事件。

勞工處昨回應指,根據僱傭條例,任何僱主或僱員不能單方面更改僱傭條件。就阪神物流員工是否有向勞工處求助,暫未能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