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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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促警隊人格心理大審查

色膽包天在旺角警署內強姦及非禮四名女子被重囚十二年的「淫警」梁禮仲,再爆出他擅自進入警署的電腦內提取報案者或疑犯的資料,藉此相約八名少女到旺角警署「睇辦」性騷擾,被告早前再承認八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昨於區院被判「加監」一年。法官首次在庭上披露被告是因父親早年搞婚外情而影響他心理及性慾,法庭更因此罕有地建議,警隊除檢查應徵警隊者之心理狀況外,亦要抽樣檢查現役警員,了解其生活是否健康。

頭髮已「剷青」的卅歲被告梁禮仲,昨以一貫「西裝骨骨」打扮應訊,他表現鎮定,惟未見他親友到庭旁聽。法官判刑時嚴斥被告為滿足自己性慾,犯案時與多名少女大談性話題,又引述他的心理報告指他雖精神健全,但因其父搞婚外情,令他成長期間造成打擊,及對他的心理及性慾有壞影響。

警隊形象插水

法官又嚴斥被告身為執法者,案發時使用上司的密碼進入警署電腦系統犯案,除濫用對上司的誠信外,亦違反公眾對警隊之信任,令本港警隊在國際上的形象受損。考慮被告有悔意,加上其心理療程有良好進展,故判他入獄十六個月,其中四個月與他的強姦案同期執行,即最終要「加監」一年。

案情指被告在○八年十月至十一月事發時是旺角警署的偵緝警員(CID),期間他利用上級密碼,六十四次登入警隊電腦系統找尋獵物,先後相約八名十六至廿二歲的女疑犯及女報案人到警署,藉詞協助查案,惟事實上這安排是供他「睇辦」,查證女事主們是否漂亮始作約會。

接受心理治療

在警署期間被告藉替她們看掌相及面相,乘機向事主們評頭品足及大講有味笑話,但沒有作進一步侵犯讓她們離開。而被告於去年八月已在高院承認在同一時段涉及一項強姦、三項非禮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共五罪,當時重囚十二年。辯方昨求情指被告事發時承受壓力及婚姻問題才犯案,目前他的心理療程進展良好。

警方發言人昨表示,已成立「性格及認知能力評估計劃」小組,包括兩名警察臨床心理學家,一名統計主任及三名助理文書主任,執行入職者的心理評估工作,措施將於今年四月正式推行。有關計劃有助識別及招募適應力與心理素質俱佳、個人價值觀符合警隊的申請人加入警隊,從而改善警隊為社會提供的服務。

案件編號:DCCC 41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