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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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五項目擬提高賠償

因工受傷或死亡的法定賠償金額凍結十二年後有望調整。政府檢討現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金額後,因應名義工資指數上升及物價指數下跌,建議將該條例下五項相關補償項目包括計算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上限、因工死亡的最低補償金額等,一律調高百分之二點三四,而需要下調的項目則繼續維持在現有水平。僱主憂慮破壞現行機制,長遠只「有加無減」。

勞工顧問委員會今日將討論《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的補償金額檢討結果。政府每兩年會因應統計處的名義工資及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檢討補償金額水平,期間勞顧會為免受影響僱員生活困難,曾經沒有按照檢討結果下調補償金額,並維持在九八年八月水平。

據了解,當局按統計處○七及○八年的資料發現,名義工資指數上升百分之二點三四,而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則下跌百分之六點八八,是首次出現兩項指數變動不一致情況。當局認為若嚴格按檢討結果調整補償金額,《僱員補償條例》下有五個補償項目的金額將上調百分之二點三四,另有四項則需下調至少百分之六點八八,而《肺塵病條例》則有五項補償金額亦需下調至少百分之六點七三。

保險費料跟隨上升

據悉,勞顧會轄下僱員補償委員會早前曾討論有關檢討結果,委員一致認為申請賠償個案中不少屬嚴重工傷個案,而肺塵埃沉着病個案則愈來愈少,若按機制調低賠償會影響索償人士,應維持現有水平。至於五項需增加金額的項目,因涉及死亡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個案的補償,應按機制調整。

不過,當局徵詢香港保險業聯會意見認為,若調高補償金額,保險索償成本將增加百分之零點一八九至零點二五,保費可能要上調。有勞顧會資方代表則指,機制應是可加可減形式,過往指數出現下調亦未有作出調減,今次出現上調便即時調高,憂慮機制長遠只會「有加無減」。

記者陳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