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1/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探射燈:高危招牌借屍還魂

現時法例賦予屋宇署權力,於接獲投訴及確認成立後,可即時拆卸危險及未經審批的新安裝招牌。但由於清拆程序需時,有人利用發出清拆令前的空檔將危險招牌改頭換面,逃避清拆令;亦有人在接獲清拆令後,拆去新招牌把舊招牌重新套上,成功將清拆令解除。但屋宇署接獲舉報後,只按本子辦事,無視有人大走法律罅,變相縱容違規,任由都市炸彈繼續高懸威脅途人安全。

本港的招牌僭建問題一直沒有改善,本報日前巡視油尖旺及深水埗多個地區,發現危險招牌處處,部分招牌的膠片雖已被拆卸,但生銹支架仍然保留高懸大廈外牆。本報更發現市面不少已結業店舖,如彌敦道泰林、上海街神燈海鮮酒家等,即使結業多時,招牌至今仍未拆除清走。

居於旺角的李小姐於○八年七月向屋宇署投訴大廈外的招牌搖搖欲墜,署方派員前來巡查,並向李稱多次發信要求招牌主人清拆,但招牌主人卻無理會。直至去年十月屋宇署才成功取得清拆令,勒令招牌主人拆卸。及後居民見有裝修工人在招牌位置搭棚,以為事件得到解決。

掛回舊招牌逃避檢控

豈料兩個月後棚架拆去,赫然看見生銹支架上換了另一個招牌。李說:「點知向屋宇署反映,佢哋竟然話係無問題,因為對方掛回舊招牌,所以沒有違反新僭建物要即拆的規定,仲話因為個招牌冇即時危險,所以唔可以檢控。」

一直跟進事件的旺角居民協會地區統籌主任陳曉玲指出,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曾就事件多次向屋宇署投訴,由於署方未有即時將招牌拆卸,讓招牌主人利用發出清拆令前的真空期及法律漏洞將危險招牌改頭換面,令跟進多時的投訴頓時化為烏有,不但浪費調查時間,亦浪費納稅人金錢。「其實招牌只是掛回舊牌,沒有更換已生銹的支架,潛在危險仍然存在。」

區內人士亦指,即使有招牌是因為有危險而收到警告信,有人會在收到清拆令前,將招牌更換,由於招牌不同了,即使是沿用舊支架,調查亦需重新展開,足將清拆時間大大拖延。

違規僭建物遍布全港

屋宇署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指稱,部分招牌本身無結構危險,但由於屬新建的僭建物,才發命令清拆,其後由於招牌主人裝回原來的舊招牌,不再屬於即時取締類別,故暫不採取執法行動,並撤銷清拆命令。

「係人都知全港違規招牌拆一百年都拆唔晒!」油尖旺區議員黃舒明批評,制度僵化是屋宇署拆卸僭建招牌緩慢的主要原因。她指出,由於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無權要求拆卸違規招牌,才要屋宇署出手,但該署不但辦事官僚,還任由危險招牌存在。

法律界人士鄧達明坦言,現行《建築物條例》存有漏洞,尤其清拆時給予招牌物主的緩衝時間,的確讓物主有足夠時間「補鑊」,逃離法網。他說:「就好似上述個案咁,就算屋宇署去追索,一定要招牌主人拆卸新招牌,但只要招牌主人死口唔認,話最初掛嗰個招牌要維修,先用個新招牌臨時代替,維修完就掛番個舊招牌上去,署方員工都奈佢唔何!」

根據屋宇署網上統計資料顯示,○一年至○八年,該署共發出近二十五萬三千個清拆令,截至○九年十一月,仍有逾三萬一千個未有履行清拆令,即十八區每區平均有近一千八百個未拆違規僭建物。

灣仔曾塌300磅招牌殺途人

本港危險招牌數以萬計,每逢雨季及颱風襲港,都會發生招牌塌下事故,更曾擊傷途人,但政府多年來對拆卸招牌問題卻愛理不理。直至○八年六月,灣仔道一間餐館塌下招牌,壓死一名女途人,屋宇署在輿論壓力下才正視問題。

○八年六月,四十七歲女途人林慧霞行經灣仔道一間泰國餐館外時,被估計重達三百磅的巨型木製招牌塌下壓着,頭部受傷大量流血,當時多名好心途人上前合力抬起招牌,但卻未能成功,直至救護人員抵達把她救出送院,惜已返魂乏術。

另外,兩個月前強烈季候風襲港,元朗安寧路亦發生一宗招牌墜下事件,碎片擊中一名四十六歲姓徐女途人。

其實,有政黨早於○八年十二月,曾派員搜查全港六區的危險招牌,包括油尖旺、九龍城、黃大仙、觀塘、元朗及北區,僅在四十五條街道內,便發現最少八十六個問題招牌,可見問題的嚴重性,只是政府一直視若無睹。

簡化拆卸程序弊多於利

為加快拆卸街上的違規招牌,屋宇署於○八年六月修訂的《建築物條例》中,計劃引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並把現時與建築物有關的工程分三個級別,業主可因應工程大小自行聘請專業人士進行興建或拆卸工程,當中有一百一十八項小型工程,不需事先獲屋宇署批准圖則及同意,便可展開工程。

新制度更建議十平方米以上的「第一級別工程」,如橫跨兩幢建築物的廣告招牌,需委任建築專業人士,如註冊結構工程師或註冊岩土工程師負責。

工程分三級別

至於十平方米以內的「第二級別工程」,甚至小於一平方米的「第三級別工程」,則可以由新增設的「小型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的公司或個別人士進行。

不過,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擔心日後違規僭建情況會更嚴重,希望不要通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他指出:「依家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無權要求拆卸違規招牌,日後外判工程公司只要拿着一個印,可以合法拆亦可以合法起,就算大廈業主Say No都無權制止,所以唔排除修訂條例通過後,違規興建更加嚴重,估計因此會引發連串官司。」

■圖:崔祖佑/文:杜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