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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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兩醫生搞錯傷勢證明

【本報訊】卅歲尼泊爾裔男子林寶,去年三月遭警員開槍轟中頭部後死亡一案, 死因庭在去年十月聆訊個多月後,突然宣布因要處理司法程序而暫停,直至昨日案件才恢復聆訊。開槍警員許嘉麒早已完成作供,死因研訊主任昨日繼續傳召其他證人出庭。

由於許嘉麒曾供稱,事發當日與林寶糾纏時扭傷右手腕,但他在事發兩個月後再看醫生覆診時所提交的兩份醫生證明,則顯示他左手腕受傷,死因研訊主任遂傳召發出有關證明的明愛醫院急症室及長沙灣診所的醫生作供。

兩名醫生均異口同聲表示,醫生證明上的內容其實有手民之誤,他們並確認許在求醫時,一直是指右手痛楚。至於事發當日到過現場處理許嘉麒傷勢的救護隊目,作供時亦確認此點。

男死者林寶Limbu Dilbahadur,於去年三月十七日,在何文田樂民新邨對開山邊,被前往調查他的警員開槍射中頭部,送院後證實死亡。

案件編號:CCDI 29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