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中年男商人及其家族成員涉嫌在中緬邊境開設百家樂賭場,除安排內地賭徒偷越邊界往「搏殺」外,更利用現代科技推出網絡視頻,可讓全國包括香港的賭徒,透過互聯網參與現場賭博;期間男商人涉嫌利用本地銀行戶口,於短短三年內清洗賭場得益逾三億元黑錢而被捕,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接送賭客跨境搏殺
五十八歲被告譚雄,否認三項洗黑錢罪,控罪指他在○五至○七年間利用三個本港不同銀行的戶口,清洗三億一千餘萬港元,被告昨聘請資深大律師王正宇及大律師張錦榮抗辯;控方表示會傳召十一名證人,包括賭場經理及員工,今天會先傳召緬甸政府代表作供。
控方案情指,被告及家族成員以集團名義,自九九年起在中緬邊境開設「新東方賭場」,主要玩百家樂,賭客俱來自內地。而賭場亦設有「外圍部」負責安排接送賭客,由邊防檢查旁邊的通道偷越國境。而賭場共有三種參與賭博的方法,賭客除可現場賭錢外、亦可透過網絡視頻請「槍手」在現場代為下注、亦可透過網絡點擊下注。
至○七年三月,雲南省公安局拘捕與賭場有關人士,包括被告的兩名兒子及情婦。而本港警方則於○八年在長沙灣一銀行內拘捕被告,懷疑他涉清洗賭場黑錢。
案件編號:DCCC 94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