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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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狼入室教局害羔羊

中學男教師淪為色情狂,在地鐵站偷拍穿着豹紋迷你裙女子裙底罪成離開原任教中學,一個月後即應徵另一中學教職並獲受聘,揭發該名教師有案底的反而是新職位學校的學生,並且有人主動向校方表達關注。今次事件揭露教育局完全缺乏機制規定教師自行申報犯罪紀錄,有教育界及立法會議員炮轟教局在教師註冊及求職申報程序存在漏洞,罔顧學童福祉。

教育局承認,學校在聘用教師前,只須確保受聘者具有註冊教師資格。原則上,倘若申請人沒有因干犯罪行而遭取消註冊教師資格,學校可按其校本的甄選員工的準則和程序,評核申請人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技能等,考慮其是否適合擔任有關的教學工作。

自行申報機制無約束力

至於教師應否自行申報及校方應否主動審查受聘人的刑事紀錄,教育局承認現行機制僅建議性質,不時提醒學校審查應徵者背景,包括要求應徵者申報曾否干犯刑事罪行、曾否被取消及拒絕註冊及離職證明,惟校方即使有缺漏亦沒有罰則。

事件中被質疑是否適合重拾教鞭的教師姓陳,據了解現於余振強紀念第二中學任教中三數學、中六純數及中七應用數學。校方去年九月介紹新老師資料指,陳將暫代教學職務一年。校長葉錦元昨回應本報指,陳去年六月應徵,當時對方無主動申報曾被定罪;由於教育局沒有機制強制校方審查受聘人的犯罪紀錄,故校方亦無主動查問。聘任過程是考慮陳的學歷、經驗及解釋轉校的原因。

葉承認,教育局於陳入職後兩個月,即去年十一月才致電校方通知陳曾干犯刑事罪行,更叮囑校方關注否則事件遲早曝光。葉其後向陳了解,認為陳未有被吊銷牌照,亦考慮過對方的教學能力,決定繼續聘用陳。他說,去年底確有學生對校方聘用陳老師表達關注。他又認為,事件反映教育局有需要強制要求所有教師入職前申報是否有案底,即使教育局未及改善,校方亦考慮於下個學期實行。陳昨日則透過校方表示不便回應事件。

女學生多穿打底褲自保

陳老師有案底在去年底遭該校學生揭發,引發學生間竊竊私語。有低年級女學生坦言,不認識該名老師,擔心被偷拍都懵然不知,惟有多穿打底褲自我保護。她指校方聘教師前應審查清楚教師背景,但亦認同應給予該老師改過自新的機會。

陳是於○八年十一月中在油麻地地鐵站,用手機偷拍身穿低胸背心及豹紋迷你裙的性感少女十五張裙底照被捕,當中六張更拍攝到女事主臀部及大腿。去年中,他在法庭求情時指被該名美少女深深吸引,加上修讀碩士課程感壓力及投資失利犯案,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被判二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案發時正在另一中學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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