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間電台五名成員上月九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非法廣播等十四項傳票罪成,每罪罰款各三千元,眾被告共判罰款四萬二千元,惟他們至今未繳罰款,早前遭法庭發出拘捕令。警方昨日早上先在柴灣辦公室拘捕曾健成,下午將他解往東區法院應訊。
而同案亦未繳罰款、包括梁國雄的另四名被告,期間以成員身份到庭聲援時亦遭警方拘捕,押返柴灣警署後約一小時,再原車返回東區法院應訊。裁判官現下令五名被告需於二月一日前繳清罰款,否則將再向他們發出拘捕令。案件編號:ESS 31207-11、36868-73、36925-27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