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區總辭」的基本要義,就是五位分別來自五個直選選區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辭職,然後再參加補選,視作一次對「雙普選」的公投。提出之初,相當多人覺得鬧着玩,不打算當真,後來民主黨否決,社民連三子還是不改初衷,公民黨也硬着頭皮走下去。
由於之前這些「去又唔去」的糾纏之中,相當多人也沒有細想其中的遊戲規則。到了這回明朗化了,就要想了。林瑞麟說,五區補選五個席位,起碼要用三四個月時間,花一億五千萬元。因此,也有人心疼這筆錢,說,立法會可以否決這筆開支,云云。
魔鬼在於細節。想細節,好像就有問題了,辭了職的立法會議員可以不可以、應該不應該、允許不允許隨即又參選呢?就是說,梁國雄辭了這一屆新界東的直選議席,但是轉過頭來又參加補選,其他四人如此類推。三禪以為,這個遊戲規則可以想清楚、說明白,因為這可以成為案例。或許,會有無窮無盡的麻煩,辭了選,選了再辭,辭了又選,無限循環,理由總是有。香港人可能每天都處於選舉和補選之中,按三個月補選一次,一年起碼可以補選四次……
查看有關法例,似乎沒有規定說,辭職之後不能再參加隨後的補選,包括直選議席和功能組別議席。三禪的朋友說,沒有說不行的就是行。公民黨這麼多大律師還沒有查過法例?但是,情理上看,似乎是不行。因為你辭掉職位,就是說你不要做這個職位,怎麼又可以再參加補選做這個職位呢?換言之,梁國雄辭這一屆職位,他不可再參加補選,若由其他人例如陳方安生去選則可。另外,他這一屆不做了,下一屆再參選應可。其他人類推。事實上,世界上玩選舉政治再鬧的如台灣,也不會有這樣「辭了又選」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