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本年至今,接獲相關服務收費投訴達五百二十宗,事件涉及有隱形資訊商設蠱惑網站向手機用戶發短訊,標榜「免費註冊」等字眼,又隱藏每個短訊會收費,令用戶誤墮收費陷阱,結果登記變成確認使用服務,自此不停接收到短訊,有個案一個月內更被收費逾萬元。蠱惑收費短訊雖然肆虐多時,但政府一直懶理,直至被消委會揭露受害人數目眾多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才煞有介事地責成電管局,急召各大電訊商開會,並即時達成四項原則與業界草議實務守則,以改善濫收短訊費用問題,但有關守則只屬自願性質,成效有待觀察。
被批後知後覺
就此情況,「東方報業民意調查」於上星期四至六以電話及街頭問卷形式共訪問了三百零九名十八歲或以上市民,結果顯示,四成三受訪者指濫發收費短訊情況嚴重;四成二稱非常嚴重;一成指少少嚴重。不少受訪者曾受收費短訊滋擾,三成八人會偶爾收到;兩成四人每星期都收到;更有一成一人幾乎每日都收到。
資訊商濫發收費短訊情況猖獗,三成八受訪者直斥電管局從來無正視問題;三成四批評當局監管不力;一成八不滿電管局愛理不理,只將責任推給電訊商。
對於消委會揭發多人「中招」後,當局才正視問題,四成七受訪者指摘當局受到壓力才有行動;三成三狠批當局後知後覺;一成一斥當局一直對問題坐視不理。
靠自律太天真
濫發收費短訊情況存在已久,亦有立法會議員曾多次反映問題,但當局指希望以行內自律形式規管,而最近與電訊商訂立的實務守則亦只是自願性質,四成五受訪者指政府過於被動,無保障市民;兩成四認為當局輕視問題嚴重性;兩成二直指當局想法太天真。
調查亦顯示,大部分受訪者認為,政府遲遲不理會濫發收費短訊問題會帶來不良後果,四成五指令愈來愈多市民誤墮陷阱;三成九指濫發情況會愈趨猖獗;一成更擔心會引起欠債等社會問題。
要求修例監管
在打擊方面,受訪者則期望政府盡快採取多項措施杜絕問題,五成四要求修例監管不良資訊商;兩成九促政府與電訊商做好把關工作;一成三希望提供追究途徑。
綜合整體情況來看,不少受訪者均受到資訊商濫發收費短訊的滋擾,但對有關情況卻毫無辦法,更直斥政府對問題坐視不理,令問題愈來愈嚴重。至於以守則及自律形式規管,來改善濫發收費短訊情況,受訪者坦言不抱太大希望。
市民慘受害 爆煲才正視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揭發濫發收費短訊情況嚴重後,政府才急謀對策。有學者直斥負責監管的電訊管理局態度被動,如沒有社會壓力就不正視,將問題輕率放下。有監察團體則批評電管局未能發揮監管功能,又斥政府處理問題一拖再拖,導致情況愈來愈猖獗,最終令市民蒙受損失。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形容,濫發收費短訊情況很猖狂,反映電管局對這類不法的經營行為監管不足。他又批評政府的處事態度是沒有嚴重事件發生、沒有傳媒廣泛報道,以及社會沒有強烈反映,政府往往都以自由市場之名不正視問題,輕率地將事情放下,遭踢爆事態嚴重,官員才「發惡」指不能容忍。
鍾劍華認為,經過政府要求訂立新實務守則及高官強烈姿態,相信電訊商及資訊商會順應要求小心處理。但市民及傳媒亦要繼續留意事態發展,最擔心是事情丟淡後,資訊商又用第二種方式做相同事情,令問題死灰復燃。而政府及電訊商亦應加強投訴機制,讓市民容易追討。
處事拖得就拖歪風嚴重
監察政府團體「107動力」召集人何民傑直斥,政府做事後知後覺,資訊一日千里,政府卻反應遲鈍,電管局未能發揮監管功能,往往只處理電訊商之間的投訴,「好多市民都唔識去投訴,唔知咩情況電管局先會做嘢。」做不到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對於有立法會議員曾多次向政府反映問題,但當局無動於衷,何民傑批評政府拖得就拖的作風令問題愈來愈嚴重,他相信資訊商當初不會大膽地狂發收費短訊,問題未爆煲前政府不透過電訊商與資訊商協調,令資訊商愈來愈大膽,不少市民蒙在鼓裏,受錢財損失。
他說,事實上,政府處理問題時都有很多失敗經驗,往往等到事情爆煲才正視。
遏不良銷售手法 立例遲緩
【本報訊】收費短訊陷阱無處不在,有法律界人士指本港現行沒有法例專責規管收費短訊等不良銷售手法,僅能靠一般合約法規管,「即要證明簽服務合約過程有冇誤導,或者有冇存在不合理條款」,過程較間接及迂迴。他批評外國如英國等早已有針對不良銷售手法的法例保障消費者,本港遲遲未立法進度過慢,規管亦不足。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稱,收費短訊陷阱其中一個特色,是有關收費條款刻意隱藏,如以細字顯示,屬不良銷售手法之一,不少國家或地區如英國早已就此訂定保障消費者條例,直接打擊。
資訊商迹近欺詐
他指出,本港遲遲未落實,電訊管理局等監管部門又沒有盡力透過關連的電訊商,對資訊商進行監察,「令情況已經去到欺詐地步!」
另一名法律界人士龔靜儀則認為,服務合約的簽訂難以單憑一個回覆短訊便等同完成,「可能你個電話畀小朋友攞嚟玩,佢唔小心㩒咗回覆,等唔等於你同意呢?」她建議政府可規定電訊商訂明更嚴格的收費短訊服務條款,例如消費者要使用收費短訊服務時,必須到門市簽署一份白紙黑字的合約。
現時消費者發現誤墮收費短訊陷阱,金額少於五萬元以下,可入稟小額審裁處解決。黃國桐及龔靜儀均認為,消費者即使以短訊或網上登記確認服務,亦應向有關資訊商索取服務合約副本,以免日後爭拗;無故收到大量收費短訊,亦應儲起作證據。
市民自保五招防蠱惑短訊
1.勿貪小便宜
當發現一些標榜「免費」的服務,應檢查該網頁或短訊的詳細內容,留意何謂免費,有否附帶條件,勿隨便提供個人資料。
2.勿隨便鍵入號碼或字句
若收到「免費」短訊,勿隨便鍵入號碼或字句,必須肯定自己清楚收費及服務條件,因一旦正面回應訊息,等同被確認使用有關服務,及有責任付費。
3.確認服務亦應細閱服務條款及條件
就算同意收費,亦應先了解服務條款及條件,包括收費機制及終止服務方法,保障自己。
4.定期小心查閱流動電話帳單
逐一核對電話帳目項目,若有不尋常收費,即時向電訊公司查詢。若以信用卡自動轉帳支付月費,更要加倍小心。
5.求助資訊供應商
自行致電資訊供應商,要求終止再發送短訊推廣,部分手機或有功能阻截收取商業短訊。
資料來源:消委會、電訊管理局及本報